為你,而等候

為你,而等候文/悔改的小羊

五年前在我大學剛畢業那年,和先生相識相戀,當時我還不相信神,但為了想和先生在一起,就答應先生信主。但婆婆仍然不同意我們的婚事,就在我們決定分手時,有一天晚上,我第一次向主耶穌禱告說「如果祢真的是神,求祢讓我們在一起,我以後會好好信祢跟隨祢。」沒想到一週後,我發現我懷孕了,不僅先生震驚,我的公婆更是憤怒,但因為愛兒子的緣故,仍然同意我們結婚,舉行婚禮。

抱怨索愛 毀壞關係

婚後幾個月,先生就去外地讀書,一個月只回來一次。而懷孕的我則和公婆同住,因著生活習慣與原生家庭教育的不同,與公婆的摩擦越來越多,我把累積的壓力施加在先生的身上,仗著先生對我的竉愛,向他抱怨公婆,同時不斷向他索取愛與肯定,甚至要求他每天早中晚三次打電話,每次不能少於15分鐘,只要少了,就開始質問他:「是不是嫌我煩?是不是不愛我了?是不是有別的女人了?」

因為不認識主,所以我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先生的眼光與看法上。生完孩子後,也因為身材走樣,夜裡又因要照顧孩子常睡不好,身邊沒有親人朋友陪伴,整個人陷在絕望孤獨中。先生自外地回來後,我把壓抑的委屈往他身上追討,只要一言不合我就大發脾氣而且事事要以我為主,要聽我的話。常常把先生氣到哭。

有幾次我竟發現對我百依百順的先生,手機裡竟有和女生的瞹眛話語,原本情緒不穩定的我,更是徹底暴怒哭鬧,威脅他說:「結婚才一年,你竟這樣對我,我們不如離婚吧!」先生當時一直承認錯誤,但也說他只是玩玩而已,什麼事都沒有。沒想到有天晚上,他竟喝得酩酊大醉,回來就說要跟我離婚,我哭著求他不要,但先生似乎心意已決,也不再跟我同床。

恩典真理重燃盼望

當時我真的痛不欲生。這時婆婆來到我身邊,問了我一句話:「你還愛他嗎?」我回答:「愛,我很愛他」。婆婆說:「那就好,好好信主吧!靠著主耶穌把他贏回來」。從那天起,婆婆每天帶我一起禱告、讀經,常常和我分享神的話直到半夜。但那時的我信耶穌的目的就是想先生重新接納我,並不是真的愛主。半年以後先生搬離家,我無力攔阻,我只有在神的面前痛苦流淚,在我最絕望的時候,神賜我應許:「神在其中,城必不動搖;到天一亮,神必幫助這城」。 (詩篇 46:5 )雖然那時的我還讀不懂聖經,但是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淚如雨下,我清楚的知道這是神是在對我說話,我們所經歷的一切我們的神都知道。去年4月的某天,我偶然讀到一篇見證,進而加入學園網路小組,學園真理的教導,姐妹們的安慰與見證,讓我知道我的婚姻並不是無法挽回。

離婚訴訟中有主不怕!

當我靠著主在改變自己的時候,先生在去年5月到法院起訴離婚,我心裡膽怯害怕,但是我們的神是信實的,祂保守我的家,判決不准離婚。我感受到神的愛,也為婚前因著同居懷孕向神認罪悔改,也向公婆道歉,同時也在去年12月受洗成為主的兒女。接下來漫長的等待,一次次面對先生的冷漠,拒絕。每次我都哭倒在神的面前,我告訴主我走不下去,我沒有力量去愛!主卻安慰我:「孩子,有我,別怕!」

今年的9月,先生第二次起訴,在開庭期間我和先生都非常平靜,我們倆個在法官面前都說自己在婚姻中做不好的地方,先生也有稱讚我改變了,但是我在陳述的時候有些難過的情緒,一度落淚說不下去,但是感謝主,一直賜我平安及勇氣。

即使法院判離 仍不改愛你的心

我向法官表達,不論判決如何,我都堅定的愛著我的先生,並且我這一生只有這一位先生,我會一直等待他。感謝主,讓我勇敢的表達對先生的愛。本來一開始,法官聽到先生說已經不愛我了,想勸我放棄,但後來聽了我的陳述後,就要我加油!最後法官說沒有重大因素導致要走離婚這一步,因此再次宣判不准離。感謝主保守再次得勝![約 16:33]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這次我積極去和先生說話,在開庭之前也和先生話家常,判決結束以後,恰好外面雨下大,我就給先生打著傘,一起走出法院!這次先生並沒有像第一次起訴,結束了就很快離去,而且也願意我給他打傘一起走,真是好感恩!

後來走到法院外面和先生聊了一會,向他表達我愛他的心,請求他不再起訴,雖然先生不同意,也表示,雖然這次判決不離,他還是會等半年以後分居滿兩年,再起訴,但是我告訴先生,即使法院判離,也改變不了我愛他的心。

不灰心 等候上帝的工作

等待的功課真的不容易學,每次當我看環境的時候我就要灰心,絕望!但當我仰望主的時候我就剛強。10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先生喝了酒回家,沒想到,先生竟主動拉著我的手說:「謝謝你,你辛苦了!我對不起你!」我真的沒有想到,先生會跟我說這些,我們的神賜給我們的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先生問我:「你為什麼這麼堅持,我都在外面有人了,你為什麼還不放棄?」我想起了學園姐妹的見證,我看著先生的眼睛告訴他:「因為你值得」。先生聽到,一下摟住我的脖子吻了我!兩年以來先生一直排斥我碰他,現在竟然吻我。除了神,誰能做這奇妙的工作呢!

用神給我的愛來愛先生

先生抱著我,對我說,他知道我很辛苦,很對不起我!謝謝我為這個家所付出的。我告訴先生:「不是我能做,是神在我裡面做!沒有神的愛,就沒有我今天的改變!」雖然先生還是希望我跟他協議離婚,說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沒辦法再走下去。但是聖經說: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十:9)上帝讓我明白,我沒有比我的先生更好,神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先愛了我,所以我要用神的愛來愛我的先生,如同神等候我的悔改一樣,我也會繼續持守我的婚姻,等候先生重回天父的懷抱,重回我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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