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以後的迷思與真理(三)

三、照顧生病家人的迷思

11如果當時…… (保險,做健康檢查.),今天就不會這樣。 

      人的一生都在 神的手中,沒有一個人可以預知未來,只有全知、全能、全善的 神掌管看顧我們,而且祂永不失誤。凡事都是經過這位創造萬物又愛我們的主允許才臨到我們(太10:28-31),因此絕不會因為沒有投保或沒有做定期健康檢查而導致疾病發生,這一切都有 神的旨意和計畫。

 

      有人以為保險是對危機的一種防範和保護措施,但畢竟那只是人生保障的一小部份,並非完全可靠;重要的是平常就要學習把自己交託在全能上帝手裡,天天儆醒跟隨祂,這樣是最穩妥的投資和保障(詩27:1)。人有百分之百的責任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聖靈的殿),和管理 神所賜的貲財,但並非做到了這些就可以保證免於疾病,因為 神也有百分之百的主權,或許 神會用祂的方式,讓人明白自己的有限,促使人回轉降服於賞賜生命氣息的主。

 

      其實社會已給我們人民基本保險和健檢的福利,不一定非要花費大額金錢投資保健不可,或為此財務規劃憂慮愁煩,更不需為此懊悔。 神從未應許天色長藍、人生一帆風順,我們也不可能因保險或健檢而免於意外或疾病甚至苦難,但若我們堅心倚賴 神的恩典,卻可以在遭遇苦難時仍享有 神的同在、平安與安慰,並經歷 神恩典夠用的應許(林後十二9),甚至在苦難中被 神塑造,使我們更像祂的兒子主耶穌,並向世界顯明祂的作為與能力。

  

12家人的病情沒有好轉,是因為我(他)信心不夠、禱告不夠或不願認罪悔改。

       每個人都希望生病的家人(或自己)能痊癒,但聖經卻從未應許 神要醫治所有生病的人(林後十二7~9)。耶穌醫治過許多人,但情況都不盡相同,結果也不都一樣,有的是因為朋友的信心、有的是自己來求告耶穌、有的是耶穌主動醫治他。有人會懷疑是否信心不夠而攔阻 神醫治的工作,然而醫治的權柄和能力在於 神,並非我們的信心和禱告可以左右。其實真正的信心是向 神全然委身,承認 神在所有事上都有主權,且相信 神的旨意是至上、是最好的;而禱告的目的是調整我們的心能認同 神的旨意,並願意「 神的」旨意成就。

 

      雖然有時生病的確是 神提醒我們省察靈性生活有否缺失的機會(林前十一30),認罪也會帶來醫治(雅五16),但人的一切疾病卻並非都因罪的緣故所造成(約九2,3)。若我們已經省察自己的罪、或調整飲食習慣、持續禱告…等,按人所該負的責任都已盡力去做之後,就將結果交託給 神,並深信 神要透過這個疾病彰顯出 神的作為。

 

      總之, 神若成就我們為家人痊癒的禱告,那是 神給我們恩典參與祂旨意和醫治的過程;即或不然,真誠迫切祈求之後仍未蒙應允,也不要灰心氣餒, 神看重我們永恆屬靈的生命勝過短暫肉體的生命(來九27),祂更在意的是我們有否把握這機會搶救家人的靈魂進入救恩之門。

  

13我對他(生病的家人)付出那麼多照顧,他應該情緒穩定。

      病人本來就不是正常人,即便沒有生病的正常人,都會有情緒的起伏,何況是生病的家人,心靈既脆弱又敏感。尤其當身體每況愈下時,連帶影響心理的恐懼,伴隨而來的情緒困擾,更是需要我們的接納。

 

      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不盡相同,對周遭事物的感受力也不全然相同,對疾病的忍受度更是不同。如果我們對病人的照顧,只是外在身體的幫助,而沒有體恤他的感受,那麼對方的情緒問題不可能自然消失,我們需要學習用正面的態度去回應、疏導與傾聽。生病的親人在我們面前將本性表露無遺,是因為對我們有某種程度的安全感、依賴和信任,此時我們所能做的就是肯定、陪伴和接納。可以多用以下的詞句安慰他,例如「我知道你很痛」、「我很心疼你」、「我了解你的不舒服」…等,這些話語能幫助他穩定情緒,再加上一些身體的接觸,像觸摸手或肩膀等,當他感受到被愛、被瞭解時,就能經歷到內心的舒緩與醫治(彼前二24)。

 

      我們只需盡自己的能力,甘心樂意的付出關懷。我們並沒有責任要為他人的情緒負責,也要學習不隨著他的情緒起舞。我們付出時間和體力的多寡,雖不一定與對方情緒穩定程度成正比,但我們仍需體貼他的軟弱(羅十二15),倚靠 神的力量來陪伴對方一同經過流淚谷,使那谷成為福泉之地(詩八十四)。

  

14長期照顧生病的父母,我再也受不了了!

      家人剛生病時,大部分子女都會很有愛心,但日子一久,當病情沒有改善,再加上應付病人的脾氣和情緒時,很容易感到灰心失望、力不能勝。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們的精神、體力超過負荷而失去盼望;此時除了雇用專業照顧者來協助及適當休息之外,更要緊的是倚靠 神,仰望從 神來的平安和盼望,讓我們的眼光不再專注於病情的起伏和病人的情緒。

 

      身為子女的我們最重要的是成為父母的陪伴者和傾聽者,尊榮他們過去歲月的辛勞,使他們心得安慰,但我們不需受父母的情緒影響,更不應承擔他們過往生命的難處,來成為自己的重擔、苦毒。我們能做的是幫助他們認識 神,使他們信心更加堅定於永生的盼望,鼓勵他們將自己身心靈的需要交託主,經歷 神的恩典(太十一28),另一方面也祈求喜樂的靈恩膏他們的心(箴十七22)。

 

      「受不了」是個謊言,因為出於 神的,我們必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神是我們一切力量的源頭,只要我們天天與祂連結,必能得著力量來持續照顧生病的家人,因為「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30)。雖然無法減輕父母的病痛,但我們仍要好好善用這段時期的相處,相信 神的安排都是好的(創五十20),珍惜把握這個階段的照顧與陪伴,將來才不會有「子欲養而親不待」之懊悔。

  

15照顧父母應該要求兄弟姐妹平均分攤才公平。

      照顧父母的責任由兄弟姐妹分攤,主要是為了讓每個子女都有機會盡孝道,但絕不是律法,有時候甚至大家雖已商議好,而事實卻未如當初約定的結果時,也不要因此兄弟鬩牆。如果您的經濟能力許可,或體力和時間上許可,多擔待些也無妨,因為當您可以付出較多時,表示 神給您的恩典也相對地比較多(路十二48),是值得感恩的事,因此不需為這樣的事覺得不公平。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很難定論何謂公平。世人所看的「公平」絕對不同於公義的 神眼裡的公平,有些事在今世看似吃虧,但在永恆裡卻可得獎賞。況且如果凡事講求公平,就沒有救恩可言,因為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 神的義(林後五21),這是一件多麼不公平的事!所以每當我們覺得被不公平對待時,想想白白得來的救恩與耶穌對我們無條件的愛,就會釋懷了。

 

      聖經也清楚明白命令我們:當孝敬父母(出二十12), 神並沒有說要「平均」孝敬父母。當年父母從我們一出生就對每個子女全心全意付出,所以我們對年老父母的照顧也應當甘心樂意、盡上己力表達孝心,而不是和手足計較誰多誰少,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應當追求彼此和睦,更不可像法利賽人一樣用詭詐逃避孝敬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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