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體罰嗎  Q&A

純潔

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於教養孩童方面的教導,您覺得可以打孩子嗎?在孩子不懂事的時候,又犯了嚴重的錯誤該打嗎?對於特別頑劣的孩子能打嗎?聖經裡也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的隨時管教,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回答我這個疑惑!

文/馨香

教養方面的教導

愛與接納 和 管教 是天平的兩端,在任何管教前,要盡量先觀察孩子情緒的愛箱是否空了。教養孩子的目標是讓孩子學會道德自律,也就是幫助孩子如何所思所想都能依照神的標準。父母管教的目的是讓孩子的心有所轉變,漸漸邁向道德成熟。

所以重要的是使孩子把美好的品德化成習慣,讓孩子學會從心裡順服,而非僅因害怕被打而服從。

 

您覺得可以打孩子嗎?

要視孩子年齡而定,小時候若要糾正孩子行為,可以用權柄命令、處罰,孩子年齡漸長,則要少用權柄、多用關係影響力 例如少用責打、多用溝通、解釋、榜樣、關心、鼓勵…。《愛你耍脾氣的孩子》一書的作者,主張不用施打來管教小孩:理由是

當小孩接受處罰時,他會認為他已為犯下的錯誤,付上代價,就不再愧疚,這對孩子並不好。所以也有姐妹因此收起教鞭不再打小孩,學習用無條件的愛來充滿孩子空缺的愛箱。

 

此外,可以為孩子立界線,要他為他所犯的錯,付上自然的後果與代價。中高年級後,逾越界限時,盡量採取「禁止或限制」的管教方式。例如: 腳踏車沒放好,就不能騎腳踏車兩天之類的後果。這樣的管教,對大一點的孩子也不錯。

 

在孩子不懂事的時候,又犯了嚴重的錯誤該打嗎?

所謂孩子不懂事和嚴重錯誤的範疇,也該有所定義。除非孩子犯了品性上或違反道德上的行為,否則仍可以其它方式來施行即可。例如:可以口頭告誡;或者給予孩子其它方式的處罰(移除孩子所喜悅的事物)。建議可以制定家規,例如說謊、對爸媽大吼大叫被逆的行為…等,打一下。每次施罰時,要求自己不在怒中,也不在小孩情緒不穩下施行,而是等孩子和自己平靜時。我會問小孩自己犯了哪些家規,要打幾下? 我發現這樣的管教,對孩子的行為,會有正面的果效。

 

對於特別頑劣的孩子能打嗎?

聖經裡也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的隨時管教。「用杖打」是指管教的意思,管教是必要的,但管教不一定是指打孩子。

打孩子卻必須謹慎.慎重的施行,特別頑劣的孩子,不建議直接用打的方式。必須先瞭解孩子頑劣的原因~要照顧孩子的心靈想法多於處罰,否則孩子的心會被打壞了。在施行處罰時,也必須注意自己的情緒,不要在盛怒下管教孩子,不要讓生氣的心變成了犯罪。

 

若是感覺特別頑劣,表示需要特別花心思去瞭解和滿足他的需要。管教的目的是要孩子別再次犯錯,學得教訓,若過重的處罰,孩子反而錯過學習的機會,孩子犯錯,要讓孩子知道他會得到的處罰,而不是處在恐懼和威嚇的害怕中。

 

總結:

愛與管教都要平衡的聖經根據,父母對孩子需要有無條件的接納與愛(路十五章),但是另一方面,在愛中仍要有管教。(箴十三 24;箴二十九 15)

 

補充:

不論打或不打或該不該打,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是否明白聖經中神對於親子教養的心意。透過以下的真理,也許可以幫助求助者抓住一些管教的原則。

 

「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此段經文在和合本修訂版:「不要惹兒女生氣,恐怕他們會灰心。」 在新譯本及新漢語譯本:「不要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喪志。」

 

因此管教最高原則: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與志氣!保羅吩咐作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這是因為他明白兒女的心都很脆弱而極易受到傷害,作父母的也有人性的軟弱,因此勸勉做父母的不要用不當的言語來刺激、挑釁兒女以致激動他們的怒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 21)。

 

父母惹兒女氣的可能性有:

(1)  父母沒實諓諾言。兒女心靈受到創傷。

(2)  父母錯了,卻不肯認錯。兒女感到受委曲,逐漸記恨。

(3)  父母注重事業,忽略家庭。兒女感到孤單,生命沒有價值。

(4)  父母管教過份嚴厲。兒女和父母疏遠,不敢親近。

(5)  父母定規而不加解釋。兒女自覺像籠中鳥,可能叛逆。

(6)  父母在發怒中管教。兒女心中發展出苦毒、忿恨。

(7)  父母未曾教兒女如何討其喜歡。兒女生自卑且自我拒絕。

(8)  父母只稱讚別人外表美麗。兒女患自卑感,自我拒絕。

(9)  父母對兒女不耐煩。兒女轉而尋求外人的肯定,加入幫派。

(10)  父母咒罵兒女。兒女自我形像受損。

(11)  父母忽略兒女的需要。兒女缺安全感。

(12)  父母要求太苛刻。兒女放棄努力。

 

由於求助者沒有提到孩子的年齡,故在此補充一份資料,隨著孩子的年齡及自制能力的成長,管教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 逐漸減少用權柄引導孩子,取而代之,逐漸增加用關係影響力領導孩子
  • 不是取消家規,而是不再用權柄強制執行(用懇談、溝通、瞭解他困難)
  • 責打減少,後果式處罰增加,溝通的重要性增加
  • 減少提醒,增加孩子的自製責任(逐漸增減,注意觀察)
  • 自制能力增加,自由增加,限制減少
  • 孩子自動自發的遵行道德原則,父母減少強制權柄的使用(讓孩子自己發現行出道德原則的好處、美善、喜悅)
  • 父母權柄介入的次數減少,父母身教的需要增加:孩子越大,越看到父母的毛病
  • 家庭關係的重要性越增加(孩子越大),以關係代替權柄來影響孩子
  • 孩子的自律信念系統建立,代替他律的規範
  • 父母的權柄不是消失,而是以備不時之需
  • 孩子與父母是合作關係,(而非上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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