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對空巢期的迷思
16我的孩子都不再需要我了,我很可憐。
孩子的成長是為人父母的一種成就與驕傲!所以看到孩子獨立,應該是高興歡喜。如果我們因孩子離家,因此覺得自己不再被需要,甚至開始自憐。那麼我們需要再次回到 神面前,確認自己在基督裡的價值。
真理是:「我們的價值感、成就感並非從『被需要』而來,我們的身分是『 神最寶貴的兒女』,無論我的孩子是否需要我,我的價值和身分都不會改變。」即使我不再被孩子需要,我仍然是很有價值的,因為 神一直是如此看待我的。更何況兒女並非不需要母親,只是換個型式,年幼時他們需要被「照顧」,當步入青春期和進入成人之後,他們需要的是母親的「支持、傾聽、信任、以他們為榮」。
當孩子長大了,代表為人父母階段性的任務告一段落,我們的人生也進入了新的季節。我們可以實踐過去想做或未完成的夢想(如:興趣、學習計劃等等);也可以和先生重回兩人世界,有更多心思來製造浪漫精心時刻;還可以分享自己豐富的經驗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最重要的是,此時的我們可以全心全意的把時間、空間、心思、體力為主擺上服事主,直到主再來的時候。這豈不是很有價值的生命嗎?
17我要緊緊抓住孩子,與他們同住,這樣我的後半輩子才有指望,不會孤單。
緊緊抓住孩子,與兒女同住,首先反映出的是我們生命的問題,並非真實的依靠主,而是內心的空虛及缺乏安全感。想要藉著與兒女同住來緊緊抓住孩子,反而可能會帶來彼此關係的緊張而產生衝突,並不符合兒女要孝敬父母,並且要離開父母與配偶成為一體的聖經真理。
其次,緊緊抓住孩子,成為我們的依靠,此舉不僅干擾了孩子的生活、不能使孩子學習獨立,我們也無法學習對孩子放心與信任。有健康的空間(界線),才會有健康的關係;病態的連結,反而破壞親子關係。因此父母親不僅不要與孩子同住,反而要鼓勵他們離開家,使他們在經濟、居住空間、心裡、情感上都獨立,透過分離讓孩子學習為自己負責,在身心靈上健康的劃界,不再彼此背負感情的債,親子間才會有健康的關係、健康的互動。
我們應有的正確心態是:「我們的指望並不在於孩子,乃在那賜給我們永生盼望的 神。唯有那創造宇宙的 神是不改變的,是我們的指望與需要的源頭。」回想與 神同行的生命,我們會發現信實又豐富的 神,過去祂如何地供應我們,必定也會在我們晚年的日子同樣看顧我們,使我們一無所缺。(賽四六4)
18幫已婚子女帶孩子,我責無旁貸,這樣我才有價值。
幫已婚的子女帶孩子,是現今社會常有的現象,但其實這對我們和子女及孫子三方面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也有許多錯誤的觀念在其中。首先,幫已婚子女帶孩子不是我們的責任,也不是我們價值的來源。我們一生的價值都在與 神連結活出合 神心意的生活,並協助完成大使命。所以我們要學習放手,讓年輕父母可以自由地按照 神的真理教養兒女。
其次,帶孩子是媽媽的責任。上帝按著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男造女,又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女人成為母親後的責任是養育孩子,當她擔任起上帝賦予母親的角色和責任時,才能經驗到真實的喜樂和滿足。而我們的已婚子女也是如此,他們結婚後二人成為一體,離開父母獨立建造一個新的家庭,夫妻兩人彼此學習養育自己的孩子,這是他們應盡的責任,也是他們要去經驗做父母真實的喜樂和滿足的機會。如此我們也可避免和子女在教養的觀念與方式的差異,帶來雙方更多的衝突和壓力。
19子女應該要奉養我,服侍我。
聖經告訴我們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子女應當孝敬父母,而父母卻不應要求子女要奉養父母、服侍父母。聖經也告訴我們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當孩子長大後,要離開父母,與他們的配偶共組家庭,讓子女在心理、經濟和居住環境上都有獨立的空間,並且以照顧配偶及他的子女為優先。
我們應當要有正確的觀念:我們所有的滿足應當是從 神而來,而非定睛於子女身上。就如聖經詩篇裡所說的:「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況且,兒女是 神所賜與我們暫時託管的產業,而非我們個人所擁有,當我們越想抓住兒女,他們反而越想離開;但當我們願意放手,他們才會想要親近我們。
當我們摒除子女應該要奉養我、服侍我的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不把情感依附在子女的身上,成為孩子的壓力及重擔時,這樣反而較容易和子女維持良好健康的互動關係。我相信 神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們,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祂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