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重建小冊編輯群/編
謊言11. 有外遇是破壞婚姻盟約,可以離婚,離婚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對方沒信主(或家暴、負債累累、同性戀…)所以可以離婚。
在聖經中,婚姻關係預表基督與教會、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所定的永約關係,不會因為人的背叛而解除! 所以離婚不是神對婚姻藍圖裡的一個選項。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許多人拿這段經文做為「有外遇就可以離婚」的依據,但著名聖經學者大衛包森指出,聖經原文「淫亂」是指婚前所犯不當的性行為,而「姦淫」指的是婚後所犯不當的性行為。猶太文化視貞節為結婚的重要條件,已訂婚的人若在正式結婚之前,發現對方有不當的性行為 (淫亂),是可以解除婚約的。就如馬利亞已許配約瑟(訂婚),但還未迎取(結婚),約瑟卻發現馬利亞已經懷孕,聖經說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太一19),在正式結婚前解除婚約(休妻)是許可的。若耶穌的意思是婚後外遇就可以離婚,合理的用詞應是「休妻另取的,若不是為了『姦淫』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馬太福音有這句「若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太五32, 十九9),而其他福音書裡沒有這句話。馬太福音在撰寫時是以猶太人為讀者群,猶太文化裡「淫亂」與「姦淫」有著明顯不同的定義,猶太讀者不會誤解耶穌的意思,以為耶穌是說婚後有外遇便可離婚;但馬可福音與路加福音並非以猶太人為對象,所以省略這句話 (可十11-12,路十六18),以避免誤解。(請參考大衛包森著書Remarriage Is Adultery Unless.. 64-69頁)
耶穌說「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了」,再婚就是犯姦淫。離婚絕對不是一條解決問題的出路,反倒是一條絕路,因離婚之後,容易落入再婚的試探。聖經允許喪偶的人可以再婚 (林前七39),一位已婚者,若配偶還活著,而他又另娶另嫁就是犯姦淫,為避免犯了「不可姦淫」的誡命,不離開婚約是最好的決定。
此外,不管對方是否信主,不論是否在教堂結婚,當人踏入婚姻後,就進入了神所設的盟約,且需要竭力持守此盟約,即使是外遇、家暴、負債、同性戀…,都不要放棄。許多人經歷外遇後,會夢醒回家;負債的錢也可以慢慢再賺回來..,先探究這些情況背後其產生的原因,用正確的方式來面對這些艱難的問題。問題的產生絕非一夕之間,但滴水能穿石,只要願意靠著上帝的恩典和憐憫,祂必幫助我們和配偶一起度過這些難關。
*補充:家暴 – 當家暴發生時,通常會有兩種狀況,一、先生在壓力下或無助中,不知怎麼跟妻子溝通,而妻子有自己的意見時,肢體暴力似乎是怒氣下最直接的反應。所以若是先生有暴力,我們可以先想想,是不是我們在態度上輕看先生,或是我們也用言語挑釁,若是,我們可以學習改變自己說話的態度和語氣,來預防這種激烈的衝突再度發生。學習尊重、建立他,用溫柔安靜和等候,讓夫妻關係進入良性循環。二、若是其它原因導致暴力(如:喝酒),在無力控制下施暴,我們需要先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等到先生清醒,讓先生知道妻子的無助,也讓先生知道,在他盛怒時為了保護家人的安全,會有一些防護措施。和先生一起討論在他力不能勝而施暴的情況時,當如何處理,並且尋求專業的輔導,深信先生會在妻子的饒恕和幫助之下,逐漸成長與改變。
婚姻原則:
已經結婚的,不離婚。
已經離婚的,走復婚之路。
前配偶已再婚的,守素安常(不再婚)。
已再婚的,持守此婚姻,至死不離。
謊言12. 我是神尊貴的兒女,不能讓配偶如此羞辱我,他一直傷害我,我為什麼要委屈自己?
正因為我是神尊貴的兒女,來自於神獨特的創造,神看我極為寶貴,因此我的價值不會因配偶的羞辱言語而有所改變。同時我們也要選擇不受傷,不受到負面話語的影響。有時配偶並非有意羞辱我們,也許他因為壓力,或無法接納自己,藉由言語抒發情緒。我們只須學習傾聽話語背後的涵義,敏銳他內心真正的需要,而非一再反芻對方的話來刺傷自己。我們要學習分辨配偶的話當中,哪些是仇敵的謊言,哪些是我們需要自省調整和改變的提醒。
沒有人是完美的,配偶的不完美需要我們用神的愛去接納和憐憫,就如同神接納我一樣。堅定站穩在神的真理上,我們就能不動搖,且能勝過任何的羞辱或負面的言語,選擇謙卑而不自卑,選擇喜樂而不自憐,用十架的愛竭力保守夫妻的合一。即便配偶真的蓄意傷害我們,神是鑒察人心的,也是最公義的審判者,祂必為我們伸冤。
謊言13. 我跟先生分開住,這樣衝突可以少一點,自己獨自生活會比跟他在一起生活更好。還好我財務獨立…
婚姻是神送給我們的禮物,而聖經就是婚姻的使用說明書,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可十6-9)夫妻本是一體,住在一起的婚姻生活是學習彼此相愛、讓自己生命更成熟之最好的學校,千萬不可以逃避!以為分開住會比較好,正如逃學的中輟生,自欺欺人的認為不上學比較自在快樂。那是一種害怕付代價、不肯謙卑捨己、不願意在差異中學功課、想逃避問題的藉口。
跟先生分開將無法顧及先生生理及心理的需要,在沮喪孤單時容易陷入試探,「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林前七4-5) ,更嚴重的也會讓第三者趁虛而入。不要以為經濟、財務獨立,就認為有或沒有先生都可以,得貨財的力量是來自神(申八18),不可因擁有財富就心中驕傲藐視神的恩典和真理。因此,生活在一起雖有差異與衝突,但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與配偶同住才能實踐捨己之愛,活出幫助者的角色,建立和諧家庭。
謊言14. 除非配偶信主並且認罪悔改,我才有可能考慮與他復合,否則他還是像以前一樣,不會改變。
婚姻是一生的盟約,離婚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因為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在明白這個真理之後,若對方沒有再婚,我們應該盡力去挽回對方、走復合的路。不論對方是否認罪悔改或是信主,我們都應效法耶穌對我們無條件的愛去愛對方,「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耶穌愛我們的時候,我們也還沒認罪悔改,所以我們應當用這樣的愛去愛配偶,不預設條件、單單地主動去愛,也不要定睛在對方的罪,看他值不值得我們愛,而是我們願意遵行真理去做對的事。神的恩典能幫助我們對配偶付出無限的愛和饒恕。
我們要先為自己在離婚前所犯的錯負責任,主動向對方道歉、請求原諒。如果雙方互不相讓,解決不了問題;唯有自己先退讓,才有解決之道。最先道歉的人最勇敢;最先原諒的人最堅強;最先釋懷的人最幸福。當我們改變自己的時候,就會發現,看對方的眼光也漸漸改變了。
謊言15. 家裏只有我在賺錢,這樣的婚姻好累,好不公平!
我們應當承擔我們該承擔的責任。姊妹最重要的角色是幫助者、妻子、母親。若孩子還小,則應以照顧孩子及家庭為優先,而非工作。要把賺錢養家的責任還給丈夫,丈夫賺多少,我們就在這範圍裡花多少。當妳遇到財務的挑戰時,不要害怕,只要妳願意順服神、相信神、遵行真理,上帝會用超過我們能想像的方式,來供應我們生活中每一個層面的需要。
如果孩子已經長大,姊妹可以外出工作賺錢時,我們還是要謙卑地順服神的法則,在婚姻裡,人合一、錢也要合一。不要認為:「我像傻瓜一樣,都是我一直在付出。」看似自己很吃虧,但上帝的法則是妳付出越多,得到的就越多。妳絕對不會吃虧的,只會越來越豐盛,包含「愛」、「錢財」、「時間」都是這樣。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重天上的財寶,專注於神,如果看重地上的錢財,常常無法看到在神手中更大的計畫及祝福。
謊言16. 這樣努力辛苦卻看不到他悔改,我還不如去找一個願意愛我的人,重新開始,孩子也才有好的父親角色模範。
配偶是上帝賜給我們這一生最寶貴的禮物,也是最適合我們的人。婚姻是盟約,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至死不離。若選擇離婚再找另一個對象結婚,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只會讓問題變得更大、更複雜;有研究顯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僅次於父母死亡,是很深的傷害。
神以無條件的愛來愛我們,祂是我們愛的源頭,我們學習用神無條件的愛來愛配偶,持守在婚姻的盟約裡,不離不棄,孩子就能從我們身上看到:接納、捨己、包容、饒恕、順服,這才是給孩子最好的示範與教導。聖經說:「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五23)。真的鼓勵妳不要放棄,否則過去一切的努力,都將成為枉然。信靠神的話語,繼續憑信心去愛、去做對的事,不但可以贏得先生的回轉,還可經歷到神所預備的恩典與祝福。
謊言17. 我和配偶並沒有小孩,他已經和外遇對象生小孩了,根本就回不來了。或我必須努力有小孩(嘗試人工受孕),這樣我先生才會回來。
婚姻是人倫關係中最親密的關係,在神創立婚姻的心意裡,婚姻的主體是丈夫和妻子,上帝用男人身上的肋骨造了女人(創二22),所以最親密的骨肉關係是配偶,而不是孩子。孩子是在婚姻關係下愛的結晶,所以孩子不能倒過來取代夫妻關係的優先性,更不能視為夫妻關係裡必要的黏合劑或是促進劑。
想用孩子來挽回先生,是另一種形式的操控,只會讓對方逃避,也會模糊焦點,忘記檢討自己在破碎婚姻關係中應負的責任,忽略尋求修復彼此的關係。同時,如果想用孩子作為婚姻關係維繫的籌碼,會讓孩子承受過大的壓力,是極不公平的。同樣的,先生在婚姻之外所生的孩子,也不能成為維繫他們婚外關係的籌碼。神看重婚姻盟約,對婚姻的心意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這才是我該在意的,所以無論有沒有孩子,我仍應努力的挽回婚姻。
人工受孕的過程中若需要把已經有生命的胚胎打掉,這與墮胎一樣都是殺害自己的兒女,是得罪神的。不孕的夫妻可以考慮領養,把愛分給需要的孩子。
謊言18. 孩子不要再生活在混亂的環境中,孩子有我就好不用父親。
上帝對家庭的心意是夫妻二人一起同心培養敬虔的後裔。一旦配偶因為外遇或其他因素,導致家庭結構遭受破壞或失去平衡時,便會陷入混亂的環境中。處在這樣的情況裡,真正的關鍵在於母親的態度,而不是孩子有妳就好。除非有家庭暴力,或會危及孩子的性命,必須暫時離開這環境,否則我們沒有權利決定並剝奪孩子可以不用父親,因為每個孩子內心深處仍然極渴望得到父愛。
我們愛孩子,培養孩子有健全的人格,應該更積極的改變自己,並與配偶修復關係。過程雖然辛苦,但卻是值得努力的。因為父母親彼此相愛比讓孩子知道父母親愛他更重要;父母親彼此相愛,孩子就有安全感。另外我們可讓孩子知道,我們都不完美,需要面對問題、改變自己,並在婚姻中學習耶穌謙卑、捨己、順服的樣式,也是給孩子一個好的榜樣。
謊言19. 我的配偶背叛我,回家竟然還要和我發生關係,他把我當什麼?
縱使配偶曾經背叛,妳是他盟約合法的妻子。而夫妻行魚水之歡,是天經地義的。「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七4)上帝創造性,原本是要夫妻彼此享受性愛的歡愉,唯有在婚姻裡的性關係才是健康、聖潔、且是蒙 神所祝福。因此,婚姻之外的性行爲如同「垃圾食物」一般。父母不會因爲孩子曾吃過垃圾食物,而不再供應健康有營養的食物;同樣地,妻子不要因先生背叛,就以拒絕親密性關係來懲罰他,如此可能讓他不得不繼續吃垃圾食物,尋求婚姻以外的性關係。
曾經經歷背叛,身為受傷的一方往往會對身體親密卻步,但是這個時候正是我們對丈夫表達無條件的愛的好機會。而配偶要求身體的親密行房,也是一種渴望親密、和好以及愛的表達。所以受傷的一方如果能夠選擇饒恕對方的背叛,放下報復的權利,讓神的愛充滿,突破羞恥的障礙,致力恢復身體的親密,必能使夫妻關係的修復向前邁進一大步。
謊言20. 我願意跟先生有親密關係,但被惡毒拒絕,我不必自取其辱。
婚姻中的親密關係是神所設立及賞賜的,為的是要讓夫妻關係更加合一。親密性關係的本質是「愛的給與」,是給對方的一種愛的禮物。對方有強烈情緒反彈,拒絕禮物,其實表示正經歷某種特別罪咎、懼怕、憤怒或傷害的情緒。身為幫助者的妻子,如果願意捨己,放下自己被拒絕、受傷與羞辱的感覺,將有助於看清對方的內心狀態與真實需要,做正確的回應。
當先生惡意的拒絕親密關係,自覺被羞辱、自卑、沒有價值時,我們要回到神面前,明白自己在基督裡的價值,以及作妻子的角色—我是上帝所揀選的幫助者。當我們願意不斷支取上帝的愛,並且選擇不受傷;禱告將先生的心交在上帝手中,繼續作對的選擇,細心敬重順服,耐心給對方時間,必定能夠贏回先生的心,恢復親密的關係。
謊言21. 配偶外遇回轉但我們都有心結,很難有親密性關係
配偶外遇回轉後,受傷的伴侶的確很容易因為傷痛未得痊癒,以及心理上的排斥致使不願意與對方有親密性關係。外遇的一方也有可能因為內咎等心結而在親密性關係上有障礙。外遇風暴後,格外需要用心呵護,重建彼此親密關係。
配偶外遇回轉就是做對的事,就是悔改,這是合神心意。在神眼中先生悔改罪已得赦,我們並不比對方聖潔,更何況一方外遇,另一方也有相對的責任,實應真實的饒恕,除去指摘的指頭,重建信任,並且更加感激、珍視對方。
配偶透過親密性關係,是他重建自我形象很重要的關鍵因素,同時也能讓他感受到被接納。妻子既是神所允許唯一可以滿足先生這項需求的人,就應以配偶的需要為念,這不但能讓重建的婚姻越來越甜蜜,也能避免對方因不被接納與需求無法獲得滿足,再度落入試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