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成年子女與父母相處的問題解答Q&A
QA 1. 爸媽過度敏感,認為自己不被愛、不被需要、沒價值,覺得子女嫌棄他。常自憐,向其他子女、鄰居、親戚告狀說子女不是,我該怎麼辦?
當父母的生命進入空巢期,兒女不再倚賴他們時,父母可能因此感到沒有安全感而引起一些紛爭與混亂,這些都是因為父母親不確定自己的價值。此時我們若能跳脫兒女的角色,從基督的眼光來看父母,就能用正確的態度回應他們,並減少與父母之間的衝突。
通 常父母會向別人告狀有兩種可能的原因:第一,期望透過別人的口來告訴兒女,他們心中對兒女的不滿或委屈,希望兒女可以改變。第二,透過訴苦來向人討愛、尋 求肯定和安慰。面對父母向他人告狀說子女不是,首先我們要認清我們無法完全滿足父母的期待,也無法為他們的情緒負責,但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省察,對於父母抱 怨的事,我們是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如果有,我們就為此負責,向父母表達歉意,例如為自己態度不好、口氣不佳等原因請求父母原諒,但不要為自己辯解。
面對有情緒的父母,只需要同理和接納,並肯定他們對兒女的價值,向他們表達感恩、尊榮。我們也需要饒恕父母,因他們和我們一樣不完美,我們可以向上帝支取無條件的愛來愛他們,並學習接納他們對我們的不接納。
QA 2. 爸媽仍把我當孩子照顧,無法放手,總是嘮叨,要我聽他的,該怎麼辦?
父 母用全心愛我們、養育我們,使我們漸漸長大成為獨立的人,但他們可能仍舊停留在過去,認為我們還是小孩,所以處處對我們不放心。基本上他們的出發點是愛和 關心,我們可以學習不斷的以溫柔堅定的態度來回應父母,讓他們明白我們了解他們的焦慮和愛兒女的心意,謝謝他們的關心,並設立健康的界線,表明我們可以為 自己負責,同時尊重和接納他們的感受,而不是用生氣、厭煩的態度回應他們。
我們也在神面前誠實的檢視自己,是否在經濟、情感、生活起居等方面沒有真正獨立,沒有為自己負責任,還需要倚賴父母的幫助,以致讓父母對我們無法放手。若是如此,我們需要改變和成長,成為一個真實為自己負責獨立的人,這樣才能漸漸地讓父母卸下子女還未長大的成見和焦慮。
QA3. 爸媽生活重心全在成家的我身上,他期待我每天都打電話回家或常回家探望,很依賴我。
兒 女結婚成家後,父母若沒有做好心理調整,仍期待兒女來滿足他們的需要,便會造成兒女的困擾和壓力,關係變得緊張,但我們可以用健康的界線來回應。首先我們 需要不斷的向父母表達我們家庭的優先順序,是以自己的配偶和家庭的需要為優先,但並不代表我們不愛或不關心父母。我們也要接納自己是有限的,無法完全滿足 父母的要求和期待,因此我們可以溫柔堅定地向他們表達我們的有限和困難。
如果父母因我們的選擇而感到失望或生氣,認為我們不孝,我們也要學習接納 尊重他們的情緒,並找機會不斷的向父母表達我們對他們的愛和感恩,讓他們明白我們的選擇不表示我們不孝或不愛他們。另外我們也可以在家庭的優先順序下,選 擇為父母捨己,甘心樂意回家陪伴他們,打電話關心滿足他們的需要。但無論做什麼選擇都要甘心樂意,不抱怨、不糾結,這樣才能真正與父母建立美好的關係。
QA4.爸媽關係不好,經常吵架,讓我很擔憂,常向我訴說另一半的缺點,我要怎樣面對?
當 父母不知如何經營婚姻,處理問題時只能用最直覺的本能去反應,彼此的衝突就不可避免了。面對父母之間的衝突、做子女的可以先傾聽,與同理他們,表達你完全 了解他們的感受,並且感謝父母在關係不好的情況下,還能夠有愛心的忍耐對方,維持家庭的完整,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其次可以讚美肯定他們對家庭的付出,尊 榮父母,使他們的心得安慰、得滿足,往往就能讓抱怨的一方平息情緒。
平心而論,父母的問題應還是得由他們自己面對解決,做子女的應避免將問題往自 己身上攬,以致兩面不討好而讓自己很有壓力與罪惡感。我們可以幫助父母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到對方的優點,例如會賺錢養家、會幫忙做家事或很注意健康等特質, 協助父母以感恩的心去看待另一半為家庭所做的一切,以促進彼此的和睦甚至互相欣賞對方。此外子女為父母禱告,將父母之間的關係託交在神的手中,由神來掌 管,相信就是幫助父母關係最好的辦法了。
QA5 爸媽干預孫子女的教養,想要帶孫子,要媳婦外出工作…。
孩子是 耶和華所賜的產業和祝福,我們理當有責任親自教養和管理我們的孩子。爸媽的年紀大了,照顧和教養精力旺盛的孩童是一份辛苦吃力的工作,身為父母的我們不應 該把責任轉給年長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如果父母干預孫子女的教養,想要帶孫子,要求媳婦外出工作時,我們可以用堅定、成熟、委婉的態度向父母表達:謝謝 爸媽從小愛我們,現在還願意幫助我們,但我們也想效法爸媽這樣無微不至的愛,親自養育小孩。
做兒女的我們也可以設身處地同理長輩們想要幫忙的好意與擔憂,以成熟負責任的態度和長輩溝通,請他們放心給我們機會,在經濟上學習用一份薪水過簡約的生活,相信上帝的恩典一定夠用。這樣必能讓長輩安心,放手並給予祝福。
QA6爸媽用憤怒的情緒掌控子女,我沒有辦法完全滿足他們的期望,我很有罪咎感!
聖經中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父母的職分是管家,並非兒女的擁有者。有些父母界線不清楚,習慣用憤怒的情緒掌控子女,希望子女完全滿足他們的期望,要求子女必須為他們的情緒負責。
事 實上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我們的父母也是。所以當我們無法達到父母的期望或要求時,應在我們生命正確的優先次序:首先是神,其次是先生、兒女和 父母親的原則下,盡力做好子女的本份;學習傾聽父母,了解他們在意的事,若實在無法完全滿足父母的期望,也要學習尊重他們可能會有的情緒或怒氣,接納他 們,不要因此被掌控而產生罪咎感。我們若因罪咎感而勉強自己去滿足父母,容易產生苦毒和抱怨,這是界線不清。一旦自己決定去做了,但又怪罪父母給我們壓 力,這樣反而破壞彼此的關係。面對父母生氣健康的態度是:溫和地表達我們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尊重他們會有情緒,但不被其情緒掌控。讓父母學習尊重彼此 的界線,就可以增進與父母親的關係。
(未完待續)
本文出自《與父母相處不抓狂–成年子女孝敬父母之道》小冊,2015年12月,學園傳道會婦女事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