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結婚十多年的女士和丈夫起衝突時,經常會提起十幾年前他倆度蜜月時,丈夫的家人做的一件對不起她的事,雖然事隔多年,但每當提及此事,她仍氣憤填膺。這樣的一幕不斷在他們的婚姻裡重播,使兩人的關係惡化。這位女士之所以對往事無法釋懷,是因為她沒有真正饒恕得罪她的人。
另一位年長的婦人在我電台的Call-in節目裡經常打電話進來,敘述丈夫生前對她所做種種傷害她的事,雖然丈夫早已過世多年,但顯然這傷害仍繼續折磨著她。
饒恕是一個決定
饒恕是一個決定,不是一種感覺。有些人說:「我實在無法饒恕他。」其實他的意思是:「我不願意饒恕。」而當我們不願意饒恕時,便陷在憤怒與仇恨的深淵中。
饒恕是一個過程 — 七十個七次
饒恕是一個過程,不是一次就夠了,不是說好今天我決定饒恕,就完全饒恕了。當得罪你的人一次的錯誤,傷害了你並且每天在你的生活中浮現,造成你的痛苦,就需要一次再一次的饒恕他。耶穌要我們饒恕人七十個七次也包含了這個意思。我在美國有個朋友在晚上開車載著妻子與兩個女兒回家,途中對面開來一輛酒後駕駛的車子,衝入他們的車道與他的車迎面相撞,他的妻子和孩子當場死亡,而他也成了殘廢,這樣的損失是再多金錢也無法彌補的。除了法律對肇事者的制裁之外,我的朋友仍然需要饒恕。每當他照鏡時、孤單思念妻女時,就要再一次地饒恕、天天地饒恕。當我見到他時,他一跛一跛的拿著柺杖,半邊臉完全扭曲,一隻眼睛視力受損,他卻平靜而充滿感恩的說:「我已經饒恕了那個撞死我太太和孩子的人,上帝既然存留我的性命,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我去做。」如今他是一位充滿活力又喜樂的牧師。
放棄因傷害帶來的情緒
受傷的感覺往往強烈到能佔據整個人的心思意念,若不放手讓它離去,我們將漸漸成為情緒的俘虜,容許它支配我們的生活。你見過放在冰箱裡幾星期的剩菜嗎?拿出來一看可能已難以辨認,不但發出陣陣臭味,連顏色與外觀都變了。我們心中的負面情緒若遲遲不處理,會從自憐、自卑、憤恨,最後產生報復行動,內心的忿怒與苦毒也可能以另一種面貌呈現,有些人會失眠、經常性的頭痛、腸胃不適,或者沮喪、易怒、對什麼事都提不起勁,這些都可能是因不饒恕演進而來的。
不再期待傷害我的人彌補損失
有人曾向我抗議:「原諒他?那太便宜他了!」但不饒恕對方其實是苦待了自己。如果對方觸犯法律,我們應該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在許多情況裡我們的損失是法律都無法彌補的。就算傷害我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也都不表示我就因此能得醫治,你仍然必須從心裡把那個人放掉,因為他沒辦法彌補你的損失。有人說:「如果他能向我道歉,我就會好過一點」,「如果他告訴我他愛我,傷口就會撫平」,這代表著你把幸福、快樂與平安的鑰匙放在那個傷害你的人的手中,期待他來醫治你。不要再緊緊地抓住,把他放掉吧,只有上帝能使傷痕完全消失。
馬太福音十八章裡不饒恕人的惡僕最後的結局是被下到監裏,與他不願饒恕的人共度餘生,兩人一起被挷在監獄中,不斷地折磨彼此。
朋友們!在心靈的牢房中,誰與你關在一起?放了他吧!其實饒恕是釋放他,同時也釋放自己。活在過去的痛苦與傷害中,無法使我們繼續前進,要先經驗上帝對你的饒恕,你才有能力從心裏無條件地饒恕別人。
中國學園傳道會-馮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