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需要感覺來證明 馮志梅

一位女孩對我說:「我已決定和男朋友分手了!」我訝異的問:「怎麼了?上星期你倆不是還好好的嗎?」她說:「上星期是好好的,但是今天早上我突然發覺我已不再愛他了。那種愛的感覺消失了。」

很多人認為「愛」是一種感覺。科學家發現,人血液中某些化學成分升高時,這人便經驗戀愛的感覺,如心跳加快、體溫上升、心情愉快、飄飄欲仙。只是好景不常,這種興奮的感覺最長僅能維持兩到三年的時間,一切便歸於平淡。有人為了追求這種「愛」的新鮮感,便頻頻更換愛人。

但是如果真愛只是男女在一起所產生的荷爾蒙的化學反應,人類便是極可憐的動物。因為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其實都是渴望經驗忠貞、委身禁得起考驗,且無條件的真愛,而這種愛往往是不依靠感覺的。感覺固然有它的價值與重要性,但真愛不需要感覺來證明,而有時強烈的感覺不一定是愛,在必要時真愛甚至是違背感覺的。

當你的丈夫或妻子情緒不穩定、亂發脾氣,不可理喻時,其實正是他(她)最需要愛的時候。雖然我們的情緒可能因此受波及,但一個成熟的人此時能放下自己的感覺,展開雙臂以愛迎向對方。有人曾經問我先生:「當你太太發脾氣的時候,你如何反應?」我先生說:「很簡單,我用我的嘴堵住她的嘴。」

一位女士對我說:「我已向丈夫提出離婚的要求,因為我已不再愛他了。我們之間沒溝通、沒有愛。只有爭吵和指責。」這時我去握住她的手。對她說:「姊姊,恭喜妳!」她一臉疑惑,我繼續道:「只有從現在開始,妳才可能真正去愛你丈夫。」當感覺過去了,才是真愛受考驗的時候。

真愛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對方的幸福為優先考量。它是放下自己的感覺,去滿足對方的需要。在這樣的過程中,才得以成長和成熟,生命變得更寬廣且更豐富。拒絕付出真愛的人,限制了己身的成長,而持續付出真愛的人才能深刻的體驗生命的價值與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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