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外遇的先生行房是犯罪嗎?

/李玉瑛

     「和有外遇的先生行房是犯罪嗎?是縱容他嗎?」常有姐妹問我這個問題,這使許多面臨先生外遇的姐妹們感到困惑,到底怎麼做才是合神心意、合乎真理?

       

神對「性」的心意

     在創世記一28節說到,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神造人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繁衍敬虔的後代,因此祂賜給我們「性」慾。但祂要這樣的慾望被約束在婚姻的盟約中,正如創世紀二:25節說到「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因為祂是聖潔的。

 

真理指出:神要透過夫妻行房來享受彼此的關係、繁衍敬虔的後代、鞏固婚姻制度、反映神守約、信實、聖潔的形象。在婚姻裡,房子髒了,可以請人打掃;不想煮飯,可以外食,這些都是許可的。唯一不能假手他人的事就是「親密性關係」,可見這件事對夫妻而言是多麼重要和神聖。唯有婚姻中的性關係是聖潔、是神喜悅、是理所當然的、不會有羞恥感、罪惡感。在此,神並沒有加上但書,也就是說,沒有例外。祂沒有說,若另一半不忠誠,夫妻行房就是犯罪。所以,祂看夫妻的性關係永遠是聖潔的,絕不是犯罪。

 

「情慾」無法帶來滿足

    在《性不是問題》這本書中提到:「情慾」是一種在性方面,對神所禁止之事的渴望。「情慾」所要的,是使人在神的標準與原則之外尋求滿足與刺激。所以,在夫妻以外的所有性行為都是「情慾」,都是淫亂、犯罪、離了神的法則,包括婚前性行為、外遇…等。犯罪的當下是快樂、刺激的,但都是短暫的,隨之而來的是,心靈莫大的空虛、罪惡感、羞恥感,就像亞當夏蛙,當他們犯罪後,就想遮掩、躲藏。所以,外遇中的性行為會有罪惡感、羞恥感,是無法帶給先生真實的滿足。許多外遇回轉的先生提到,唯有與妻子在一起才感受到那份踏實與平安。所以,應該停止這樣行為的是與外女的關係,而非妻子。

 

彼得前書三1~2提到,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當妻子仍然願意靠聖靈與先生同房時,就是向先生示範耶穌捨己、憐憫、饒恕的生命,也是一個讓聖靈在先生身上動工的機會,所以,這絕不是縱容先生,而是用神的方式挽回他。

 

    真理指出,元配才是那個唯一可以滿足先生的女人,因為我們已經進入婚姻的盟約,神就將我們對先生的重要性放在先生的靈裡。只是先生現在被罪矇蔽和挾制,需要妻子持續作對的事,來喚醒他的靈可以回應神。

        

為自己向神負責

    在哥林多前七:3~5提到: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保羅非常了解在夫妻關係中,性是多麼重要,會帶來聖潔、免除試探。

 

雖然先生沒有順服主,落在罪中,甚至與娼妓(包括外女)聯合,沒有用合宜的份待妻子,但神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所以,神不要我們用人的方式去處理。先生犯罪不代表妻子也可以犯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用相同的方式對待他。神要妻子為自己負責,做個合神心意的妻子,繼續愛他、取悅他,這是順服主、相信主掌權、得主的喜悅,絕不是吃虧、放縱。丈夫與外女聯合是他的錯;元配與丈夫聯合是聖潔,和外女沒有任何關係,所以,絕不會是在他們的罪上有份。

 

相反的,當元配沒有盡本分、用合宜的方式對待先生時,是給魔鬼留地步可以來控告沒有盡妻子的責任,也更讓先生被魔鬼說服認為「他的背叛情有可原」。由此可知,元配與外遇的先生行房時,絕對是合情、合真理、合法的。(試想,會有人控告元配與先生同房是犯法嗎?如果地上的法律尚且保護元配,何況是主,豈不稱讚,怎還會說是犯罪呢!)

  

因為先生外遇這樣的事,是讓妻子非常難過和心痛的,主耶穌完全了解妻子的感受,因為祂也經歷背叛、孤單、指控和心痛。所以祂說,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四16)所以,跟主支取力量,使我們能帶著敬畏神、長久溫柔安靜的心去愛他。千萬不要覺得羞恥、或在內心論斷先生,因為神看重我們內心的態度勝於我們外表的順服。主必給我們力量去行合祂心意的事。

 

堅定持守

      元配可以用溫柔堅定而不帶控訴的態度,向先生表達立場,元配可以這樣說:

「你與外女的關係是一種淫亂的關係,是得罪上帝的。我完全不能同意,也不會接受。雖然我的心很痛、傷得很深,但是我絕不會放棄這段婚姻,我願意等候你回轉。我知道你不是故意要傷害我,只是暫時被迷惑,我確定你一定會回頭的!」

 

這樣的表達已經盡元配的責任了,我相信丈夫一定明白的,只是他還做不到。這樣做並不是縱容他,因為丈夫知道妻子不認同他的行為,但仍然愛他這個人,渴望他有一天回頭。但若用激烈的手段,恐怕只會帶來更大的撕裂、造成更深的傷害,破鏡更難重圓。

   

妻子繼續作所能做的,將焦點放在努力營造和先生的好關係上,透過敬重順服、美好的親密關係、在先生做對的事上感謝他、稱讚他,為自己的錯道歉,把家打理好、有穩定的情緒,並將先生回轉的時間交在神的手中。至於外女與先生的關係,不是妻子的焦點和責任。

   

先生有外遇的妻子除了可以從神支取力量和愛之外,更需要找到鼓勵我們持守的人,常常彼此勉勵行善、以幫助自己可以更堅定走這段不容易卻充滿榮耀的十架路。

 

「甘心樂意和外遇先生行房的姐妹」是活出耶穌基督的生命,是真實信靠主、被聖靈充滿的表現,因為若非神的愛,那是無法做到的。主必紀念這些姐妹為祂所做的!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祂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詩103:8~13)

 

(本文作者為學園婦女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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