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的愛——接納 馮志梅

  我曾經問先生:「你在婚姻裏最大的驚喜是甚麼?」他回答,「我從來沒想到,能在一個女人面前這樣自在。」我先生的意思是,他不僅在親密性關係上能和我「赤身露體,並不羞恥」,更能在思想、情緒,甚至心靈最深處的感受上,向我完全赤裸,而不必擔心遭我拒絕、否定或羞辱。換句話說,他感受到完全被我接納。其實這也是我在婚姻裏最享受、最感恩的部份——經驗到他對我完全的接納。婚姻要達到合一,彼此接納是必要的條件。

  要接納一個不完美,又會犯錯的人已非易事,再加上兩人成長背景與生活習慣的差異,使婚姻中的彼此接納難上加難。但若我們追溯創世記中的第一對夫妻——亞當與夏娃的故事,看看他們運用了那些原則,就會發現其實接納配偶並不困難。

  創世記二章十八節記載,「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神刻意在亞當生命中放下了一個尚未滿足的需要。當時亞當可說是處在最完美的環境中,沒有罪、沒有污染,更擁有與神通暢無阻的相契,但神卻認為這些不夠好,亞當還需要一個配偶。

  令人玩味的是,神並未同時創造他們二人,乃是先造了亞當,並給他一個為所有動物命名的任務。就在亞當為動物命名的過程中,他深刻地感受到對配偶的需要。神把夏娃的出現保留到最後,是有用意的,因祂不希望亞當視夏娃為理所當然,以致於忽略了去珍惜、寶貝她。神一步步預備亞當的心,使他深深渴望遇見或尋見一個能滿足他孤獨需要的同伴。

  此時神才進行最後一項,也是最複雜的創造。祂使亞當沈睡,從他身上取下一根肋骨,造了女人,並且「領她到那人跟前」。天父在此所流露出細膩體貼的愛,常令我動容——就像婚禮中父親牽著新娘的手,領著她到新郎面前,將她託付給新郎,神也親手將夏娃交給亞當。而亞當的回應也頗令人滿意,他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亞當馬上接納夏娃成為自己的一部份,沒有任何遲疑。

  亞當何以如此放心接納這從未謀面的女人呢?難道他不需要考慮考慮再決定嗎?重點在於——是神領夏娃來的,亞當對神的認識與信心,決定了他對夏娃的接納。就像我們買東西時會注意品牌,認定好牌子等於好品質的保證;同樣,夏娃身上好像蓋了一個章—Made by GOD!(由神所造)。亞當對神有絕對的信心,他相信神預備的是最好的、最合適他的,夏娃既是神為他訂作的,所以他毫無保留地認定並接納她,亞當專注在神身上,而非在夏娃的表現,或他認識她多少上。

  同樣,我們對配偶的接納,在於我們對神的認識與信靠。神在我們生命中有主權嗎?我們相信祂掌管一切受造之物(包括我們的配偶)嗎?我們確信祂必供應我們的需要,如同祂對亞當那樣嗎?我們必須憑意志(不憑感覺)接納配偶,像接納神特別為我們預備的禮物一樣。

  或許這禮物看起來並不完美,但卻是最合適我們的。配偶若有任何缺點,都是神特地為我們設計的,好叫我們有被需要的機會,也藉此幫助我們更深地學習無條件的愛,使生命成長。

  我是一個常忘了東西擺哪裏的人,但我先生卻是個最會找東西的人。每當他不厭其煩的幫我找到東西時,我便鼓掌謝謝他,在孩子面前獻給他一個熱情的親吻,並發自內心地說:「我怎麼這樣幸運能嫁給你,如果沒有你,我該怎麼辦呢?」但在其他方面,我的長處卻剛好彌補他的短處。我們彼此欣賞和感激對方與我們相異之處,因為正是這些差異,使我們迫切的彼此需要。

  今天當你見到你的另一半時,我鼓勵你把他視為上帝為你精心設計的禮物去欣賞、珍惜並接納;雖然他可能和你一樣,並不完美,卻是最合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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