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對婦女的演講中,我提到聖經教導妻子要順服丈夫時,一位中年婦人建議我以其他字眼代替「順服」,因為這兩個字令她相當排斥;此外,也有些基督徒覺得「妻子順服丈夫」的聖經命令,是針對古代婦女所寫的,早已不符合現代的夫妻關係。
誤解順服的定義
有人以為順服代表「次等」;有人擔心順服會失去自我認知;有人害怕順服將有被奴役、被踩在腳底的感覺;也有人懷疑順服就是盲目的服從……。這些想法都是對順服的曲解,誤以為「女人順服男人」和「子女聽從父母」是相同的意思。事實上,聖經中的「順服」在英文譯為submission,乃是甘心樂意將自己放在另一人的權柄之下,發自內心的順從,這意味著兩人原是平等的。
中國文化要求女人順服丈夫,常使女性覺得非常委屈、忿忿不平,感到被欺壓、被貶低,而這絕對不是聖經的意思。聖經中要妻子「順服」,其實是上帝保護、祝福她,也是建立她丈夫最好的方法。聖經中的任何命令都有雙重目的:保護和祝福。上帝不是要剝奪女人的特權,乃是要我們經歷最幸福的婚姻生活。
以弗所書五章廿二節吩咐妻子:「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順服丈夫的關鍵態度在於「如同順服主」。試想,當我們站在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交通號誌亮起紅燈,但交通警察以哨子揮手示意,叫我們穿越馬路,此時該怎麼做?當然是按照警察的指示去做。雖然經驗告訴我們,闖紅燈是極危險的事,但我們仍會順服。是這位警察的IQ比我高,因此順服他?或因為他的學歷比我高而順服他?還是他的靈性比我好?都不是!順服警察的原因是他擁有國家賦予的權柄,我們順服的是他背後的權柄,而不是他這個人。同樣地,在婚姻生活中,妻子並不是順服丈夫這個人而已,更重要的是,順服他背後上帝的權柄。上帝要妻子順服丈夫,因為祂賦予丈夫一家之主的權柄,以弗所書五章廿三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意即如此。
信實上帝負全責
那麼,如果丈夫做出錯誤的決定,妻子仍要順服嗎(似乎大多數女性都認為自己比丈夫聰明)?請記得,夫妻是平等的,妻子需要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但也必須尊重丈夫的最後決定。
如果順服丈夫後,結果是負面而不幸的,又該如何面對?請放心,上帝會負責;就如順服警察的命令卻發生意外,國家也得賠償。人間的政府或許不可靠,但信實的上帝是絕對可靠的,祂不但負責保護妳,使妳不受傷害,還要祝福妳,並藉此教導丈夫成為懂得愛和負責任的一家之主。
有一位姊妹的先生打算與人合夥,投資一筆金額不小的生意,根據她的判斷,這是極具風險的投資,因此極力勸阻;但先生卻覺得妻子總是限制他的發展,於是兩人的關係陷入緊張。她來請求輔導時,我告訴她,既然能做的她已做了,看法也已表達了,先生仍然不聽,若繼續堅持,兩人的關係將被破壞,而夫妻關係的合一應比金錢更重要。我鼓勵她冒險來信靠、順服神,因為每次的順服都是跨出信心的一步,這是多麼令人興奮的事!我們可以期待上帝為我們行大事。
那天,這位姊妹回家後,表示願意順服丈夫的決定。兩個月後,事實證明丈夫的判斷是錯誤的,合夥人騙了他們的錢,以致血本無歸。這位丈夫因而謙卑下來,並公開表達以後一定看重妻子的建議,他說妻子是上帝賜給他最好的幫助者;更令人驚訝的是,他居然和妻子一起上基督徒的理財課程。不久之後,賠掉的錢竟也賺回來了。
姊妹們,妳們願意得到上帝的保護與賜福、看到丈夫被上帝所改變嗎?彼得前書三章一節說:「妳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順服,絕對是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