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很害怕我必須一輩子獨身不能再嫁, 聖經真的是這樣規定? 」
文/麗華(婦女組長)
親愛的姐妹:
謝謝您提出這個很實際的問題,首先,我覺得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活在恩典和真理平衡發展的生命。恩典告訴我們,神以無條件的愛來接納我們,我們作的任何選擇都不會影響祂對我們的愛和接納。因此,我們不是活在「行律法」的恐懼中,而是因為信任神的心意和法則都是為了我們生命最大的益處,即使我們暫時不瞭解,我們願意從內心順服祂的心意而活。
其次,關於再婚的真理教導: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5-9中清楚的教導,男女透過婚姻已經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v.6)。主耶穌進一步教導,「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v.9)。這裡的淫亂有別於姦淫,在猶太的習俗中男女婚前,有訂婚的時期(參考馬太一章約瑟因為馬利亞懷孕,想暗暗地休了她),任何一方犯了淫亂是可以取消婚約的。但在進入婚姻之後,夫妻成為一體,縱然對方有外遇,也不應該成為我們離婚的理由。
我親眼看到許多外遇復合,透過彼此饒恕,彼此自我調整改變,神給她們更好的婚姻的例子。(請在網路參閱台灣展望會主席杜明翰夫妻的見證,還有You Tube真情部落格「變奏的童話」,在學園婦女小組也有一個姊妹,丈夫外遇十幾年再復合,姊妹在十幾年的試煉中與神親密同行,她的經歷使她成為餐會中很受歡迎的講員。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10,11節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當然若有人以前不認識真理,已經離婚又再婚了,我們要接受神的赦免,好好地守住並經營現在的婚姻。「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個身分。」(林前7:20)
其實在婚姻專家的統計中,再婚的人離婚率隨著結婚次數而增加。因為大部分離婚再婚的人背負許多情感的包袱,有時加上雙方各自的孩子管教問題,更是複雜糾葛,婚姻再次失敗的機率很大。請看美國明星伊莉莎白泰勒8次婚姻,卻還是非常不快樂,她老年的時候承認後悔和前面的其中一個離婚。而聖經中約翰福音第四章那個撒瑪利亞的女人,已經結婚五次了,主耶穌卻看見她內心仍然情感乾渴,並且告訴她只有神的愛可以讓她永不再渴。這也是為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39,40節中,甚至於對那些寡婦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的。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
人常常對另一段愛情有著不實際的期待,以為前面會碰到更理想的伴侶。事實是在墮落的人間,沒有一個完美的愛情可以滿足我們,除非我們在神的深情大愛中飽足了,我們就可以安於任何環境中,成為給予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