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剛上高一,一天放學回家她對我說:媽咪,妳一定要為我禱告,學校要舉辦班際辯論比賽,每班要選出4位參賽者,班長邀她參與其中,只因她能言善道,愛參與班上活動。就在答應了這個邀約之後,她才知辯論題目是「同性戀結婚合不合法」。她問我是否要拒絕這件事?因為決定當正方(同意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或反方不是參賽者自行決定,而是在辯論當天抽籤決定的,而她只能站在反方答辯,因為正方是完全違反真理的,她不能做任何答辯,這樣她等於當場棄權,無法為班上爭取榮譽,之後要面對同學異樣的眼光,實在不知如何是好。女兒還說,因她非常堅持反對同性戀者合法結婚,其她3位參賽者都很不以為然,因她們都持正方立場,認為支持與不支持對自己都沒什麼影響,但若支持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對同性戀者卻是一件可喜可賀之事,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她們快樂呢?
我女兒沒與她們爭辯,因她深知當人走偏了路時,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幫助她們走回正路,因為神特別著急迷失的羊,怎能看著他們享受罪中之樂而事不關己呢?這件事我真的不知神的心意是什麼?於是當晚我們一起禱告,我求神若這是祂的心意,就讓女兒辯論那天抽到反方,可以為神彰顯真理在會場,叫聽見的人都嘖嘖稱奇,渴慕認識真理。但若不是神的心意,就求主設下一切攔阻。
隔天她一回家就告訴我說,今天突然有12個人都想參加,於是我們決定再選一次,這一次她沒被選上,感謝主,女兒說她可以卸下一切重擔了,我也為著這樣的結果很感恩。而隔天居然發生好戲劇性的變化,女兒一回來用很震驚興奮的神情對我說:媽咪,今天學校居然臨時決定先抽正反方,妳絕對不敢相信我們班是抽到反方,這些要去參賽的人都來問我說:蓓雯,妳來當我們的顧問好嗎?我們需要不停被妳洗腦,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妳一定要幫助我們。我女兒聽了真的驚嘆上帝的作為,這樣一來她不僅可以影響這4位參賽的同學認識真理,甚至全班此刻都在關注這件事,她可以向全班傳達她的信念,她好興奮。聽到這個消息,我也好興奮,心中好感動,神的計畫真是超乎我們想像,祂真的是令人敬畏的神,我好感恩神是這樣使用我的女兒彰顯祂的榮耀。
辯論比賽當天,女兒一回家就興高采烈的告訴我說:媽咪,我們班贏了,而且雙方分數差距好大,評審還花了半小時讚美我們班所講的,他說他原本以為一定是正方會贏,因為正方的論點:包括對同性戀就是愛、包容與接納,都是世人所認同的,他沒想到反方可以提出那麼多論點,而且是他從來沒聽過的,所以反方不但做了充分的準備,台風也非常好,因此得勝了。
女兒上的高中並不是她心中的第一志願,但我永遠相信,不論她在哪個高中,上帝都要使用她的生命去影響別人認識神。果真,才開學沒多久,神就迫不及待要使用她,因為天父多渴望這些靈魂失喪的孩子得救。希望這個見證能幫助你對你孩子將來讀哪個學校釋懷,真正看重她們與神的關係,她們是否有正確的價值觀,願意持守真理,將來她們都要被上帝大大使用在這世代影響人心歸向主。
以下是女兒為他們班所準備的辯論資料:資料取自:國度復興報和哇咧星樂園「愛情診療室的愛情學生」
相信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都對同性戀一詞都不感到陌生。但是其實正確的同性戀知識卻不是那麼常見。
在青少年這個時期,我們有很多心理和生理上的變化。這個時候,我們的情感開始發芽,開始會對異性有興趣,但是如果我們很熟的朋友都是同性,或是沒有異性的朋友,那我們‘情竇初開’的時候,會因為沒有正當的異性對象,再加上正在適應期當中,這個情感就有可能會轉到我們很要好的同性的身上,而使我們錯覺這代表我們就是同性戀。但是這只是一個過渡期而已,大部分的時候這種情況都會過去,不必擔心。但是由於媒體的過分炒作,傳播不當資訊(在筆者身處的美國尤其嚴重),說同性戀是天生的,是正常的,不能去改變,只能去接受,我們便開始接受這個‘事實’而向同性戀這方面的路去走,把異性封閉在外。結果我們的情感就真的只會在同性上發動,不會在異性上發動,於是我們真的變成一個同性戀。這就是為什麼今日的同性戀比二十年前還要多的其中一個原因。
究竟同性戀是不是正常的呢?如果是正常的話,那其實就算只是一個過渡期也應該沒有必要去刻意調整使自己去喜歡異性,是嗎?要知道同性戀是不是正常,我們要先看看同性戀的成因。為什麼有些人只喜歡異性,有些人卻只喜歡同性呢?
在這方面,許多媒體對我們傳達的信息就是:同性戀是天生的,是基因造成的‘Science’雜誌1993年7月版提到有一份研究報告證明同性戀是基因造成的。但是同一本雜誌在下一年卻又說其實這個研究證據不足,不能拿來證明有同性戀基因的存在。但是媒體就只播報1993年的文章,不提1994年的。到現在所有的研究都還是無法證明有同性戀基因的存在。如果用邏輯推想就知道其實同性戀基因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如果同性戀是基因造成的,那只要基因不被傳遞給下一代,這個基因就會滅絕。既然大部分的同性戀都不會結婚生小孩,那這個基因應該是越來越少才對啊,尤其是我們人類已經有這麼久的歷史,理當這種基因應該已經被淘汰掉才對啊。而且,如果是基因造成的,那同卵雙胞胎只要一個是同性戀,另一個也一定是同性戀啊。可是事實卻不是這樣。有很多的雙胞胎,一個是同性戀,另一個卻不是。
就算我們退一步來說,就說同性戀是基因造成的好了,這也不代表同性戀就是正常。有些人因為基因的關係天生就比較容易得酒癮,有些人天生就比較容易得精神分裂症,這並不代表酒癮和精神分裂就是正常。
講了這麼多,你一定看都看煩了。如果不是基因,到底同性戀的成因是什麼?不是天生,那就是同性戀自己去選擇的?其實也不是,應該說是後天的環境影響性促使他們無法抵抗的成為一個同性戀。促使人成為同性戀的後天影響有很多。舉例:
1)父母親帶小孩的方式。對男孩子來說就是與母親太親近而與父親太疏遠。對女孩子來說則是相反。這是最大的成因。
2)不健全的家庭型態使的小孩在家裡心理受到傷害。
3)兒童性侵害。無論是被哪一個性別的人侵害都有可能日後變成同性戀。4)在剛剛踏入青春期的時候被同性戀的長輩影響。
5)不同的因素摻雜在一起。
讓我來解釋第一點吧。研究與治療同性戀協會(NARTH)的主席尼克博士(Joseph Nicolosi, Ph.D.)說在他自己所治療過上千個男同性戀的個案中,他發現到沒有一個同性戀是與自己的父親有正常的關係與互動的。不但如此,他治療了這麼多男同性戀,他發現到一個模式。這個模式是三角的。第一,男同性戀本身即有我們認為是女生的氣質,比如害羞,喜歡畫畫,輕聲細語,感情豐富等等。這樣他周圍的人就常常會譏笑他像女生,這造成他性別認同的阻礙,日後成為性別混亂。第二。同性戀兒子的媽媽通常從丈夫得不到感情上的滿足(比如丈夫太忙) 而將精力都投注於兒子身上。兒子因為跟媽媽很近,便學習到一些女性的氣質,慢慢的也與媽媽的性別認同了。第三,同性戀兒子的爸爸通常與兒子的互動不夠,使得兒子沒辦法學習到怎樣才叫做一個男人,他沒有如何做男人的榜樣,自然就會去學習與他過度互動的媽媽了。所以同性戀其實是性別認同問題。很多男同性戀缺乏父愛,所以長大後就潛意識在男人當中找。女同性戀則是在女人當中找母愛。
不知道各位懷疑自己是同性戀的人們,看了這些之後有沒有覺得就是在講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背景呢?如果你發現你‘中獎’的話,千萬不要氣餒,繼續看下去。如果你知道自己不是同性戀的話,請注意,知道同性戀是不正常並不代表你就有權利去歧視他們,去憎惡他們。我想你現在也應該知道,同性戀絕大部分不是自己選擇的,我們應該用關懷的態度去對待他們,如果可以的話幫助他們走出同性戀。歧視他們是最要不得的事。但你也不必因此就討好他們說同性戀是正常。不,如果你夠朋友的話,你應該勸他們,讓他們知道同性戀不是正常的,然後幫助他們走出來!
談完同性戀的成因,現在來談一點成為同性戀的結果吧。既然同性戀不是正常的,那麼有什麼不良的後果?
首先最明顯的就是性病的問題。你會說,可是異性戀不也會得性病嗎?是。但是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卻使的他們更容易傳染性病。就在筆者所住的社區(Santa Clara)有做一份調查,調查在這個社區得愛滋病的患者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根據2000年三月的報告,我的社區有3059個愛滋病患者。因為同性戀行為而染上愛滋病就佔了70%(2146人),但因為正常男女關係而染上愛滋病的卻只有6.5%(196人)。同性戀只佔總人口的3%,卻佔了70%的愛滋病患者。其他97%的異性戀者,卻只佔了6.5%。換句話說,按照這個數據,成為同性戀然後患愛滋病的危險性是比異性戀者高出348倍!另外一個統計說到一個同性戀者到30歲時會有30%的機率得到愛滋病或已經死於愛滋病,到五十歲時將會有50%的機率!
再來就是‘家暴’問題。美國每一年有655,000件男同性戀的家暴事件。女同性戀也是差不多的比例,比一般家庭發生家暴事件的比例高出四倍!所以其實同性戀最大的敵人不是歧視他們的民眾,而是他們自己人!
這些數據你不容易在電視上或是報紙上看到,因為如果報了,會有同性戀團體抗議,所以為了避免麻煩,通常你都看不到不利於同性戀的數據。
既然我們看到同性戀的成因是因為不正常的後天因素所造成的,而且成為同性戀的結果也是這麼的危險,那麼我們不得不說:同性戀是不正常的。
難道同性戀的未來就是這麼灰暗嗎?不,不是的。有希望。同性戀是可以治療的。美國有一位男同性戀名叫John Paulk,他成功的走出了同性戀的陰影,後來還和一位也同樣之前是同性戀的女士Anne結了婚,生了小孩。現在他們還出了書,證明給世人看說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書名叫 “Love Won Out” (愛得勝了)。所以同性戀是有盼望的。
前同性戀者痛批《斷背山》國度復興報
Christian Post, 十二月廿四日 報導多名前男同性戀者批評電影《斷背山》錯誤地把痛苦的同性戀生活歸咎於社會,而非同性戀本質就會使人空虛不滿,充滿焦慮和混亂!
前同性戀者Alan Chambers指出,該片反映了部分現實:同性戀者的生活是痛苦的,但它卻使人以為這是社會的錯。
一位前男同性戀基督徒Stephen Bennet亦表示:「我曾過著十一年致命的同性戀行為和生活,埋葬無數個死於愛滋病的男朋友。我知道斷背山的現實,因我曾活在其中,但我已得勝了。」
根據美國官方一項研究發現,抑鬱症在同性戀者出現的情況高於異性戀者四至五倍;在自覺是同性戀者的年輕人之中,自殺行為的數字高於常人四倍之多;美國愛滋病帶菌者中,約有一半是因男和男之間的性接觸感染;並有高達八成的同性和雙性戀者報稱在社交、情緒和思想上感到被孤立。
羅馬書第一章,20~32節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後果。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
後果包括:
創世紀第二章,
上帝起初美好的創造,就是男女兩性,設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以聖經的原則是秉持一夫一妻制